女朋友了,但她该知道。
既然她知道,沈岳已经把她当做了女朋友,而且她现在也乖巧温柔的要死,主动用这种方式来给他喝茶,那么她怎么可以说要嫁人了呢?
只能说,她当前这样对待沈岳,是舍不得他,却又不能不离开他,才给他的补偿。
即便沈岳要求现在就去酒店,拿走她的第一次后,再蛮横的要求她,以后必须随叫随到,她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除了不能嫁给他之外,无论让她做什么,都行!
但沈岳是那种她嫁人后,还要霸占着她的人渣吗?
不是。
沈岳再怎么无耻,还没无耻到那种地步。
咔嚓一声轻响,被沈岳捏在手中的茶盅,碎成了几半。
碎了的瓷器茬口,堪比锋利的刀刃,刺进了沈岳的手指内,鲜血忽地就冒了出来,流淌在谢柔情托着他右手的手背上。
红的鲜血,白的手背,就像画布上绽放的梅花。
谢柔情心中一惊,慌忙缩回手,摊开他的右手,拿出了碎瓷片,用手帕包住,嘴唇不住的颤抖,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忽然很怕很怕。
怕沈岳忽地变成吃人的魔王,咆哮着把她推倒在木榻上,把她撕成碎片。
这种从没有过的恐惧,让她想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逃跑。
可她却像被看不见的绳子,牢牢的拴住那样,站都站不起来。
沈岳回头看向了她。
她也鼓足勇气,和他对视着。
都没有说话。
她以为,她可以凭借勇敢的眸光,来稀释沈岳眼中的漠然。
失败了。
她慢慢地低下了头,恐惧的泪水,顺着憔悴的脸蛋,滴落在了手帕上。
渗透手帕的鲜血,颜色立即变淡了很多。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