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凄凉和无助。
除火到爆炸的三轮车外,自行车同样抢手。
带横梁的载重车,只要捆扎合理,一次可以运送两三石货物,和一头牛马的运力差不多,即便是不带货,还能带人,这种车几乎是平民家庭的首选,有一辆这种车,比养一头驴子和牛还要划算。
另一种是轻便自行车,设计出来就不是拉货带人的,眼下卖的最多的就是这种,大部分都是报馆、科学院、文学院和皇族勋贵购买。
从第一辆自行车研发成功到眼下已经足足过去了八个月,咸阳的大街小巷和城外乡镇的马路上,已经到处都能看到自行车的身影,特别是在咸阳城内外,每天都能看到一群追风少年在街头飙车。
骑马已经不流行了,骑自行车才是新时代的弄潮小达人。
每一个有身份的纨绔,必然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
而蒙云这些参军两年回来的老纨绔,在咸阳耀武扬威的骑了几天马之后全都蔫儿了,那些让他们曾经最为自豪和拉轰的印第安酋长马,五颜六色的锦羽已经成为了新时代纨绔嘲笑的对象,于是一个个不得不垂头丧气的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已经成了那些在街头追风的少男少女们眼中的过气大叔,七八年前蹴鞠比赛时候的那种朝气和热闹,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过气,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呵呵,这都觉得落伍了!”
陈旭看着一群穿着盔甲腰挎钢刀,下巴上留着一丛黑胡子,褪去了纨绔气质而有了几分英俊威武气息的老纨绔,笑的有些爽朗。
“妹婿莫要发笑,真的,这次回来发现我们真的老了,落伍了,跟不上时代了,第一眼看到自行车,差点儿都吓出屎来!”
蒙云依旧英俊无双,然而不再是当年那个娇媚如同女子的小白脸,皮肤黑了许多,加上蓄了胡须,两年的军伍生涯,让他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