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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有种无种(4 / 6)

拉去押送刑徒,在灭魏时是辎重部队,靠了关系才混进作战部队。

而到了20岁后,就是“壮”了,要继续做戍卒和正卒。一年在本郡的地方部队,也就是郡兵,一年在边疆或中央卫戍部队。

当然,南郡的大多数人都没机会去咸阳,直接就近驻防,反正南郡本身就是边地。正是在这两年的军旅生活中,纪律松散的黔首,被军法训练成秩序井然的兵卒,有了队列观念,和识别金鼓的能力,听说要打仗时,也不会露出畏惧之色,而是会闻战而喜。

等常备军服役完成后,所有适龄青年便转入预备役,除了每年仍在郡县服一月徭役外,一旦有战事爆发,被点中了名,就要立刻应征入伍。一直到56岁(有爵位者)或60岁(无爵位者)才免除服役。

不同于上次灭楚之战,秦国有些仓促随意的征兵,这一次,整个南郡都严格依照《戍律》开展今夏征兵工作。

利咸的确是个干吏,将县尉官署的一切都摸得熟悉,他奉上简牍道:“县尉,安陆县有县邑一,户一千余,还有三个乡,北郊乡、云梦乡、涢水乡,三乡共三十个亭,每亭有五到十个里不等。”

“按照往年征兵旧例,会每个里出一伍兵,由伍老或里典任伍长、什长;两个亭则合一起出兵五十人,挑出一位亭长任屯长,再由一位应征的县吏做百将。如此一来,则百、屯、什、伍皆由相互熟识的乡党组成!”

这就是全民皆兵,古典军国主义的秦国!和平时期的基层组织,到了战时,就能摇身一变,成为军队建制,根据被征召者的爵位不同,便在军中担任不同的职务……

如此算来,光是三个乡,就能出兵近千,再加上县城所征兵卒,当有千余人,已经达到了李由要求的人数。

他们会被编成一率,由黑夫这个县尉做率长,其下有两个五百主,一个短兵亲卫百将,以及医护急救之士等辎重后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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