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借这篇内参,好好刺一刺公安机关的某些不好的现象,引起省里大领导的重视。
这也是热血文青的通病,总是把自己的文章想象成投枪,匕首之类的。
也就是说,这篇内参只突出王为一个光辉的正面形象,其他人都是面目狰狞的反角。
当时王为就觉得有点不对头,但想着这样的事情,李颖才是行家,所以最终也没有表示反对。
现在却变成了技术性内参。
由此可见,李颖那个“投枪”,果然是行不通的,报社的领导也得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关系。不能由得手下一个小年轻记者胡来。
当然,李颖还是很够意思,纯技术性的内参,还是突出了王为的作用。
只要看过这篇文章,哪怕对刑侦再一窍不通的门外汉,也会觉得,这个案子没有王为的话,就真成大冤案了。王为是力挽狂澜的大功臣。
对边城市局,边城检察院,内参也没有批评,反倒溢美之词。
尤其是检察长于青阳,在一听到洪峰等人的汇报之后,第一时间赶到看守所,阻止了死刑的执行,为这个冤案彻底平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边城市局副局长洪峰,坚持正义,支持一帮年轻晚辈办案,形象也非常正面。
这就很好。
皆大欢喜嘛!
这样的文章才能顺利上内参,顺利送到省里大领导的案前。
这也是为什么原本应该严格保密的内参,会出现在基层派出所的原因。这样的内参,偷偷带一份出来,给公安机关的同志们内部传阅传阅,虽然也犯纪律,却不会有人认真追究的。
可以鼓舞士气嘛。
“王为,干得漂亮!”
陈鹏站起身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递了支烟给他。
立即便有人讨好地给二哥点上了火。
王为抽着烟,也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