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必一条腿上缠着绷带,左半边脸也都被缠上了纱布,其上渗出猩红的鲜血,看起来悚目异常。
他此时正在暴怒之中,没有一个人敢上前触他的眉头,哪怕是那酒瓶砸在手下的身上,也没人敢动弹一下。
过了一会儿后,王歌必的火气稍稍的降下来一些,他拿起一根烟便立刻有人将火给递过来,用力的抽了两口,吐出几个烟圈,心情才又稍稍有些舒缓。
“杨志现在在哪里?”
“听说最近他一直都在南江中期附近活动,要不要我们现在派人去……”一个年纪稍长的手下开口道。
王歌必摆摆手说,“不用了这事儿我要亲自出面,动我,那也得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别人怕他,我可不怕,一条青皮狗罢了,还真把自己当老虎?”
说着,他大口的抽了两口烟,又吩咐道:“找人给我递个信儿,明天东风大酒店,我要请杨志过来吃顿饭。顺便给弟兄们提个醒带好家伙!我倒要看看杨志那狗娘养的,到底有几条命跟我斗!”
……
杨志正在病房里躺着休养,幸亏现在的医学技术高,不然的话,他那条胳膊可真的就没了。好在及时送到医院才得以将其连接上,只不过短时间内是不能随便乱动。
想到林雨那目中无人的样子,他就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堂堂一个青沙帮的四大天王之一,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窝囊气?在自己的老巢里被人家给打了,而且对方还是单枪匹马的过来,这事要传出去,那他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岂不沦为大家的笑柄?
越想越生气,士可杀不可辱,杨志当即心下一横:拼了!哪怕是自己破坏道上的规矩,也一定要把林雨给搞了,不然的话,自己以后休想在南江城立足。
他再次打电话给阿昌,至令其立刻动手,并且还要把林雨的人头一并给带过来。
要知道现在是个和平盛世,别说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