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要不是程处默实在吃不下了,他根本就不会放下筷子,不过茅台酒却一杯接着一杯的喝。
他也不管丢不丢人了,能喝的这么畅快,一点面子算个啥?
林雨也是见其杯空就斟满,不一会儿半瓶酒全下到程处默的肚子里去了。
可把程勇等人气的不轻,本来大家伙儿好不容易有解馋的机会,结果这家伙一来倒好,全被他给喝了,偏偏别的人还都敢怒不敢言。
程处默虽然性格和善,胸怀宽广,但是有一点不能碰,那就是别跟他抢食。
对于他来说,抢他的食物就犹如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分分钟拼命。
不然的话,当初也不会跟秦怀玉争一瓶酒,而把皇上都给惊动了。
而且他可是程咬金的儿子,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程咬金跟尉迟敬德这俩人几乎是穿一条裤子的,还都是护短的主。
尉迟敬德没啥脑子,碰见啥事非打即杀,人们惹不起,躲着就行了。
但程咬金不一样,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阴险,不过这里的阴险不含有狡诈的意思。
而是只要得罪了程咬金,他能想出一百种骚主意摆置你,直到你求饶为止。
所以大家都很小心,见到程处默从火锅里夹东西吃的时候,自动的停下筷子,等其夹完以后在伺机而动。
林雨也发现了这一个规律,不过他可是不怕这个程处默。
白吃他的火锅还想要他让着,可能吗?刚才好几次,林雨都跟程处默夹到了同一只虾。
当时可把众人给吓住了,以为这回程处默要发怒了,谁知道后者憨厚的一笑,赶紧松开筷子,去夹另一只,并抢似得放在嘴里。
几次以后林雨已经让程处默形成了林雨高其一等的潜意识,由此在碰杯的时候,程处默的杯沿都放低一点。
这时才真正的惊呆了程勇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