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时间呢。
他安慰道,
“程兄,莫要悔恨,至少你现在吃到了,以后就可以经常来吃了。也省的南下了,你说是不是?”
程处默挤着钢子儿,泪汪汪说,
“可是我真的悔啊,为什么我没能早点认识你啊,我竟然一度错过了天下最美味的佳肴,真是天妒英才啊!”
林雨听这话,尴尬症都快要犯了,明明就是个吃货,偏偏的自拟为英才,还认为被老天嫉妒,这种自我感觉都不再是良好,而是优秀了。
接着,程处默将所有的愤慨都转化为力量,埋头痛吃。
对于林雨的问话,他只用哼哈来回答。
程勇对林雨尴尬的一笑,无奈的捂住了脸。
谁能想得到,程咬金的儿子吃饭时候的吃相竟然会这么难看。简直就是逃荒的难民。
也不顾多烫,随便吹两下就往嘴里塞,两边的腮帮子都被撑得鼓鼓的,手上的动作却没放慢一点。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种吃法不胖才怪。就这还是因为唐朝时期的饭食营养不高,要是换成现代,轻松过四百斤。
吃了一会儿,程处默才发现还有酒,他也不再客气,随手拿过林雨的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接着就要再次下筷子,突然定住了动作,他先是把喝干净的酒杯放在鼻下一嗅,瞳孔微张,继而别过头看向桌子上的酒瓶。
当看到上面不认识的“茅台”两个字的时候,吃惊程度不比吃第一口火锅时低。
虽然那两个字他不认识,但是却是“蓬莱仙酿”的专属标志。
“林兄,这可是蓬莱仙酿?”
“嗯!是的。”
林雨平静的点头,好像喝蓬莱仙酿只是稀松平常的事而已。
这可把程处默给惊呆了,当初蓬莱仙酿刚出来的时候,房遗爱拍下过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