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咬牙,将手里的白垩枪抓紧了,左手一带马,准备第二次冲锋。
武昭的枪术,有所谓的“交牙十二金枪术”,有人说那是指他的枪法有十二种,也有人说那是他的一种最强的枪术名称,不过他教我们的只有五六种。刚才他用的这路枪法也曾教过我,所以我还能应付。
武昭的马也带了回来,现在我们重又面对面了。我左手拉住马缰绳,看着数十步外的武昭,只觉心也狂跳不已。尽管没有性命之忧,但这场比试也可以说是为了我的前途。如果我败得很难看,那这批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鬼再不会服我,我也别想再在军校担当教官了。
武昭也把马带定了,他在那一头一踢马肚,又向我冲来,我催了催马,迎了上去。
若是与武昭正面相敌,我的枪术实在远及不上他,原来想好的利用体力,利用驭马术来压倒对手,也实在不太行得通。看来,我的胜机只能是出奇兵了。
两匹马越来越近,我盯着他的枪尖上的白垩袋子,等两马相接的瞬间,武昭一枪刚刺出时,我忽然将身体向马右侧一倒,左手松开了马缰,右手枪交到左手,一把枪横着搁在马鞍上,人钻到了马腹以下。
这一下武昭大概也没料到,我刚钻到了马腹下,武昭的枪已闪电般缩回,重又发出。这正是二段寸手枪,但他使出,与小王子使出实在不可同日而语,和他相比,小王子那一枪慢得如蜗牛爬。
如果我在马上,绝对闪不开这一枪了。只是此时我已抢先伏到马的右侧,他这一枪再快也不可能隔着马匹刺中我,而我已从马腹下钻了过去。
马正在疾走之中,我这般钻过去,脚已碰到了地面,若是马术不精之人,这样一定会掉下马来了。但我自从去年初随武侯南征以来,几乎天天是在马背上度过的,枪术我不敢说比武昭高,但马术不是武昭这样只是授课时才骑骑马的人可比的,脚在地上一点,右手已先从马腹下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