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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祖制(3 / 6)

朱说道:“商人就是国之蛀虫,难道还像士农工一般保护他们不受官吏盘剥不成?大明的各府州县平日里有个修桥补路、救济百姓的事情全凭京城的拨钱可不够,还不是就靠着这些商人。”

老朱的想法就是把商人当成了肥猪,朝廷需要的时候就宰杀几头。但是老朱的想法太想当然了,不说明代,就算是对商人盘剥最狠的满清也只是狠狠地宰杀那些没有亲人在朝为官的“肥猪”,对于有人在朝为官的也没办法,只能收一些商税,也不多;更不用提后期连正经的三十税一的商税都收不上来的明代了。

最终的结果就是这些‘捐纳’都到了中小地主头上,在明末造成北方的中小地主全面破产,连农民起义军中都有不少的几年以前还是地主的人。

但是允不能这样说。允说道:“爷爷,商人虽然是逐利之辈,但是也是我大明子民,国家不能把他们打入另册啊。并且要不是这些逐利之辈,大明的边关的粮食怎会这样充足?要是全部都是官府来运,恐怕损耗会很多。”

然后允知道做下属的光提出问题是不行的,还得解决问题。于是接着说道:“但是这些商人之辈也需限制。不如提高对他们的商税。在城中,对于坐地商户不论大小,只按照出售的东西类别收取固定的税。”

“对于流动的摊贩,则让他们都集中在集市,如果有敢在集市外边买东西的一律重罚,然后同样每户收取固定的税。”

“对于带着货物进城的商人,除非运送的是粮食和菜蔬、布匹等东西,多收入城费。但是为了方便,按照重量或者车辆多少来收税。”

允以上话的意思就是别考虑什么多少税一的事情了,那根本不靠谱,商人的收入很难确定,就是后世不也是总有偷税漏税的?并且同时代的外国也不行,十七世纪的法国为了从商人手中收一点儿商税也是税务部门和商人反复斗智斗勇。法国为了收点儿税曾经规定按照窗户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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