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桌前,放下笔,坐下,又极用心地环顾四周;潮湿的土墙刷了一层白石灰,仍凸凸凹凹,跟不平的地面一样,空气里的灰尘节奏缓慢地徐徐坠落,用手轻轻摸一下桌面,总有薄薄的一层。窗外还是熟悉的油菜花摇曳在风中,并没有无法理解的事物进入我的眼帘。
我弯下身子,将那页写有题词的纸塞进装有小说手稿的抽屉里,然后伸直了腰,搓了搓汗涔涔的手,既然生命总在有意无意的转折之中逝过,那么,这次,或许我能按照自己的心愿生活,我感到这可能性是存在的。
这些无聊小事已过去不知多少日月。
我早已学会活得潇洒轻松。
我的思想也早已回到隆隆的疾驰声里来,回到四通八达的马路上来,回到二○一一年。我们一行人已经接近今夜要去的目的地了。
从公园转入甜爱路——这好听的名字,像一阵动听的鼓声响在耳边。甜爱路转进漂亮的山阴路,这儿曾住过中国现代文学鼻祖鲁迅,他像一块植入我们神经中的电极,永远动态地存在。把汪大评从被窝里提起来时,屋外的围观者比我们的人多十几倍。
汪大评每日骑自行车上班,在拥挤的人潮里,指指点点。他绝不会躲在深巷窄弄里,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一件件在他看来毫无干系的事连连发生,他的上司、部下、朋友轮番遭到撤职、调离、严重处分,甚至自杀丧命,而他稳稳当当从报社编辑室主任、副社长,坐上了社长的位置。他那些感怀过去的泪水淅沥的文章不断提醒我一些一生中最不愉快的事,我很奇怪人的爱和憎会如此相反。
记起了他,我便记起了他有一个很值得称道的习惯。当年他在文学界的声誉与日俱增,没有任何风liu韵事阻碍他的前程。时间的轮子往回滚动,停止在某个笔会上。这个始终留着浅浅一圈美须的五十岁不到的男人,不停地给我和我的女友打电话,某个下午他让我们到他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