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辛酸化一纸文章,为生存,从一开始我就违心写一些自己不喜欢的题材:写作成了劳作,枯燥累人,有时自己写的东西自己看了都恶心。那种年月,忘记印度是当然的,偶尔我回想生命里曾有过的人和事物时,会觉得我失去一些东西:这些东西里面又有一些我弄不清楚。这一些弄不清楚的东西,必然有一个就是印度了。
飞机就像我每天坐在书桌前一样平稳!不用敲击电脑,我用大脑写,我最喜欢不记下来的写作,那算得上最冒险的写作。机窗外是皑皑雪原,白得不应当任何笔墨文字玷污,再看那云海,一波一浪拂在我的裙边,已经开始有几分像模像样的温柔。我一改上飞机前的三分不情愿,开始找理由说服自己:印度是我本来就感兴趣的题目。起码这次旅行我并不是被强迫的,并不完全因为苏菲是我的好朋友。她要找的人,正好也是我一直想见的,巧了。况且为朋友写作,比仅为谋生写作要愉快得多。
空中小姐经过,拿走咖啡杯。突然白雪消失了,马上蓝天也消失了。飞机过了帕米尔,又进入一片云海之上,想来下面就是印度,那温度,那潮气,已经变成了一层云。那些平原河流的土地,突然变远,只剩下心里一个罩在迷雾中的国土。我高兴起来,想想吧,我竟然在飞往印度,这个中国人很少去的神秘近邻。
我这才看一下四周,黑皮肤的,白皮肤的,就是没有几个黄皮肤的。外国人我无法从外貌瞧出究竟,同胞我是眼光一扫就明白,不是商人,就是官员。商人说话大声,衣着看来随意,全是最贵名牌;官员一身西装革履整齐,像用尺子画的,沉默为金,有意莫测高深。
下午五点四十五分准时到达德里英吉拉甘地机场,机场设施不差,设备银光闪亮,光滑的地面,清洁工跪在地上擦,后面站着一个人,双手抱在胸前,目光炯炯,制服上金穗闪闪。我明白是监工。过海关后,我拖着我的全部行李:一个滑轮行李箱,很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