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喜欢充阔佬,每天西装换七套。
花式各样好,扭扭细蜂腰。
又抓住另一个日本男人跳,边跳边唱。过一会儿,嫌这个日本男人太笨不会跳,一个人自跳自唱两个角色,表演了一大段:
请君跳个快狐步――脚步跟不上鼓声报,请君跳个探而戈――晕得生姜一口泡,请君跳个查查舞――丢眉抛眼跌一跤。
莫之因不便走过去,阻止这个喝得昏天黑地的女人出洋相。那些日本人大概跟这个女人一样醉,跟在边上学她的动作,都在哈哈大笑。
与白云裳跳这曲舞时,谭呐留下一个与两天前相反的印象。他看出:在他们这职业演艺圈中,白云裳很可怜,她只是一个找机会上台的戏子,即使是有才能的戏子,永远是戏子,而不是艺术家,哪怕一时盛名也没有用。她和于堇今晚都穿了出自同一个裁缝手中的旗袍,同色,但其实有点不一样,白云裳开叉更高,于堇的开叉恰好在接近大腿。之间的差别也许只有一寸。一寸就可见完全不同的心思。
谭呐是见惯绝色女子的,但是这张妩媚笑着的脸,无法让人不动心。若是换了个场所,谭呐想,自己或许也会不讨厌白云裳?谭呐摇了摇头,谁也代替不了于堇。他只是为了于堇容忍这个人而已。
“我生下来,就是为了演戏,成为一名演员。”白云裳的话,说得坦白,明显是给他暗示。
看来这个女人不满足于一次玩票,还想真的进入影剧界!他一分神,险些踩错了步,只是一个不被人觉察的慢一拍,他马上跟上了。音乐自然地转成又一支曲子,是应当谁都能跳的慢三步,就是跳舞水平一般的谭呐,不怎么专心,也能应付自如。
白云裳对谭呐说,她是多么想让他多一些了解她。她是一个回到不了家乡去的人。她始终爱一个人,却留在家乡,她经常感觉那个人和她坐在阳台上。她说:“他会像我一样爱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