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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2 / 7)

去找裁缝做衣服了,裁缝收费贵,还做得不满意。她拉亮灯,将桌子擦得很干净,把那块布铺平,洒上水。拿出剪子尺子粉饼后,她嫌桌子不够宽,又把布移到架子床上。

给我比了尺寸后,她问我做衬衣呢或是做套冬天棉袄的对襟衫。不等我说话,母亲自做主张,说夏天已过,还是做对襟衫吧!她仍旧是那个一意孤行,不用听我想法的母亲。

母亲用白粉饼在蓝花布上划着线条,她说,你大概不知道,生父当时在法院认了每月给你十八元,每个月付,直到你十八岁成年为止。每月按时寄钱来,没拖延过,后来二姐教书了,就把钱寄到二姐那里。二姐单位和我们院子邻居一样,有人汇钱,总有人问来问去,二姐怕引起麻烦。他就把钱送到他老母亲——你婆婆那儿,我再过江去龋你婆婆是个老实人,每次见到我总留我吃饭,说她儿子命苦,连亲生女儿也不能认。他是个穷光蛋,哪个城里姑娘肯嫁他?不得已到农村做了个上门女婿。

这么些年母亲没见生父,通过我的婆婆,她对生父的情况应该是知道一二的,同在一个城市,却要强行自己做得如路人一样,我觉得母亲是中了魔。

“他从不要求见你,他知道一个私生子在人们眼中是怎样一种怪物,”母亲说:“这个社会假模假样,不让人活也不让人哭。”

看见我没搭话,母亲又说:“六六,你不晓得,他自己过得又穷又苦,这十八元钱不仅养活了你,在最困难的时候还帮了我们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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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的学费不也在其中?我想,但我不愿再问。

母亲的话没有使我感动。他是我亲生父亲,他该抚养我。给我的钱,你们用了,你们也从未告诉我。这个朝夕相处的家根本就不是我的家,我根本就不是这个家里的人,我对家里每个人都失去了信任。

母亲告诉我的有关生父的一件件事,他的农村妻子,二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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