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就去吧。”梅秋萍说,年关的时候,去邻居家蹭顿饭,很正常的事。
冯宏兵家原木的桌子上。摆着个黄铜火锅,早些年,这也是村里的独一件,让不少人家羡慕,这时里面的汤已经煮开了。“嘟嘟”的翻着花,汤底里的鸡肉,在汤里载浮载沉的,香味浓郁,很诱人。
旁边摆满了碟子,有清脆欲滴的小青菜,街上买的生菜,金针菇,粉丝,肉膏。丸子,火腿肠,炸圆子,片成薄片的带皮羊肉,猪肝,嫩牛肉等,很丰盛。
桌子下面的火盆边,煨着刚刚的那个酒壶。
“小叔快坐,”冯宏兵招呼着,指着坐在桌旁的那个小伙子说。“你还记得他是谁吗?”
那是一个和他们同龄的小伙子,看起来很整洁,冯一平努力回想着,有些熟。但是完全记不起来。
“不好意思,还真想不起来。”
“没事,都这么多年了,不过我说一件事你肯定能记起来,你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玩斗鸡。把你右手弄脱臼的事吗,那就是我。”
“哦,你是志高。”
此“斗鸡”,不是那种放两只鸡在场子里斗,而是他们这些穷地方的孩子,小时候玩的一种游戏,规则很简单,就是单脚着地,双手扳起另一条腿,然后主要用膝盖对攻,脚先落地的算输。
这样的游戏,可以单对单,也可以分组多对多,特别是天冷的时候,很受他们欢迎。
那一次,也是多对多,分两组,冯一平正和对面的同学较劲,冯志高从侧面蹦过来,干净利落的一膝盖把他撬翻在地,他双肘下意识的撑在地上,结果右手肘那,当时就脱臼了。
但他是个不怕疼,也神经大条的家伙,就觉得有些不适,也没当回事,站在一边看其它人玩,后来上课的时候,发现手抬不起来,也没怎么在意,还是用左手做的作业,直到两节课后,放学回家的路上,四叔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