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思念。
老金将野狼压倒的瞬间,那条狼不干了,吱吱呜呜一声尖叫回头就咬,咝咝啦啦,将老金身上的衣服撕扯得千条万缕,爪子也在男人的肩膀上,前胸上挠出了好多血道道。
老金却浑然不怕,死死抱着狼身,脑袋顶在它的下巴上。
这就是老金的聪敏之处,将狼抱紧,是为了不让狼的利爪碰到自己,脑袋顶它的脖子,是为了不让狼的嘴巴靠近自己的脖子。
只要狼的两大武器被束缚,它也就没有攻击的能力了。
就这样,老金没有放开狼,狼也没有咬到他,一人一狼在地上打起滚来,旁边的草丛跟庄稼地都被压得倒伏了,人在大吼,狼也在嚎叫。
“金哥,金哥!!”黄珊珊吓得不知所措,不敢上去帮忙,也不敢逃走。
上去帮忙吧,她一个女孩子弱不禁风,逃走吧,觉得自己又不够仗义,万一老金真被狼咬死了咋办?所以她只能瑟瑟发抖,瞧着人跟狼就那么僵持在一块。
老金从前就是个文弱书生,可自从来到娘娘山以后,参加过修路,做过修路队的大队长,他的力气也比从前大了很多,身材灵活。两只长满老茧的大手最后竟然卡住了狼的脖子,打算把它掐死。
野狼憋得喘不过气来,挣扎得更厉害了,两只前爪挠得也更厉害了。
就这样,老金的胸口被抓个稀巴烂,不是胸骨阻挡着,他的心脏都要被掏出来了。
“姗姗快走!快走……。”老金用尽最后的力气冲女孩子呼喊。
“我不走!我走了你咋办啊?”黄珊珊也呼嚎到。
“叫人!快!叫人……喊天赐过来,只有他能制服……狼。”老金气喘吁吁,脸红脖子粗,同样说不出话来,在跟狼较劲。
黄珊珊不知道他啥意思,为啥要叫杨天赐?
杨天赐是杨进宝的儿子,他才四岁半,还不到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