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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更制(5 / 7)

头有人上奏,请求天子依从古礼。

其实“时移事易,变法宜矣”,这个道理大家伙儿都懂,若还有人以为“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直接抄商鞅的原话就能给怼回去。但若仅仅是一些细节问题,或者是只涉其名而不及其实呢?朝廷也不便一概驳斥,滴水不进吧。

终究这个时代仍以儒家为尊,而儒从周礼,则不管骨子里如何创新,只要在名称上复古,亦能一定程度上彰显新朝的正统性啊。

于是有人提出,《周礼·地官·小司徒》所载,周代兵制是以“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的,此议首先得到了祖逖的认可,继而上奏裴该,华朝也就相应更改了军中编制的名号。不管怎么说,古人以五百人为一旅,唯齐国以两千人为一旅,而今增旅为万众,终究听上去不怎么威风啊。

于是定下以五人为伍,五伍为卒,五卒为队,五队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一军在一万八千人左右。

伍任伍长,卒任卒长,队任队长,旅任旅督,师任师督,军任军帅。其中队以上始有属吏,并置司马,其一师五旅、一军五师,则皆分前后中左右。

——什么,纯以周礼,分伍、两、卒、旅、师,且有伍长、两司马、卒长等号?那裴该首先想到的不是先周,而是太平天国……他坚决不肯仿效。

裴该所设想的和平时期的国家军制,应该以职业士官和部分募兵为基干,杂以义务兵为辅助。因此除地方戍卒外,全国总设十四个军,理论上二十万众,实际上常备五万余,要到战时才扩充满编。趁机即将部分关西和兖、豫的老卒记名军册后,释之还乡,以便恢复地方生产。

十四军各有名号,分别为龙骧(以旧厉风营为基干)、虎贲(以旧劫火营为基干)、天策、神策、天武(以旧蓬山营为基干)、神武、羽林(以旧武林营为基干)、长林、卫圣、拱圣,以及骁骑、飞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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