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话剧已改编为各种地方戏。戏曲节目改编为话剧的还不多见。为了继承传统,发扬民族风格,理当这么试验试验。不试验便不易找出困难何在。
最近,我试验着把川剧的《荷珠配》改编为话剧。能否上演,演出能否成功,我都不知道。可是,我得到了一点“经验之谈”,写在这里。
一、当我一想作这个试验的时候,就想到:在穿插上,话剧能够更集中,更简炼。我须以此胜过戏曲。这个作到了:川剧的《荷珠配》有十场戏,我给缩减到六场。
可是,这里并非没有问题。戏曲中的过场戏颇有作用,它既能极简单地说明情节的变化,而且有时候又能有声有色。比如说:台上有一家人正在逃难,而强盗或敌兵已到,一家人就面朝内立着,强盗或敌兵疾风急浪地上来,又锣鼓喧天地匆匆下去。这一过场交代了情节,且有声有色。话剧无此便利。话剧可以用效果代替过场,但不如过场那样鲜明生动。
戏曲能在过场中施展技巧,如疾走的舞步或荡马,甚至摔抢背或吊毛儿,本来没戏,而以技巧博得采声。话剧又无此便利。
当然,戏曲中的过场并不都如此,有时候虽看到说明情节的责任,而纤冗无力,只听锣鼓响,不见戏出来。
话剧为了集中,能够删减冗弱无力的过场戏,这是一个好处。但不易运用那简单而有力的过场戏,更不能在过场戏中施展技巧,这是一失。一得一失,只能算收支相抵。在改编《荷珠配》时,我只顾到了集中,而没敢冒险利用过场戏。是否应当利用它,和如何利用它,我把这当个问题,放在这里。
二、在改编时,我改动了一些情节。我是这么想:川剧的《荷珠配》既然大胆地给老本子加以改动,我为什么不可以再改呢?可是,这是改编呢,还是借题再创造呢?这又是一个问题。
在原剧中,金家与黄家俱因荒乱而逃亡,我不愿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