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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5 / 16)

他是个读书人,并且极以此自傲。在他的心目中,读书人之所以为读书人,就是遇到事情能够冷静的辨别利害(虽然“利害”不就是“是非”)。辨明了利害,才能决定进退出处,这叫作明哲保身。他看不起文城的人们。看,一面军旗,一队士兵,一尊大炮,会教他们忘其所以的欢悦,愚夫愚妇们!不错,在圣经贤传上,他常常碰见忠孝节义等等字眼;这些字眼也时常的由他口中有滋有味的说出,但是这与其说是读书人应当信任这些好字眼,还不如说是读书人有点义务——把这些好字眼挂在嘴边说的义务。因此,在他遇到非亲非故的人,他的口中不是诗云,便是子曰;仿佛他就是一本活的经典。及至遇到他真关心的人,他的诗云子曰就一齐引退,而让位给两个铜板比一个铜板多,或与此类似的考虑与计算了。假若圣经贤传象太阳那么大,王举人的心眼才不过是个针孔,或更小一些。

“清癯”是王举人愿意拿来形容自己的两个字。中等的身材,小瘦脸,王举人并没有使人望而生畏的威严。全身,除了一些不十分硬的骨头,便是一些带着皱纹的软皮;无论他怎样怜爱自己,当他摸到自己的一身骨头与软皮的时候,也感到十分失望。所以,他一天到晚总去摸他的胡须,好教他的手有个地方放一放。他的胡须也并不体面。一共大概有几十根吧,而且每一根似乎都没有固定的颜色,黑不黑,白不白,又不肯定的黄或红。其中,有四五根很长,十几根极短,其余的都一根有一根的独立的尺寸,仿佛完全是偶然的长在一处。可是,王举人很珍惜这些根“乌合之众”的毛儿,因为他以为只有这种稀疏,古怪,不美观的胡须,才正好配得上他的“清癯”。他常常的想:凭他的小瘦脸,稀胡子,再加上蓝纱袍,大红福字履,和一把雕鸰扇或团扇,教传真的好手给他画下像来,他必定和陶渊明,李太白,至少也和吴梅村,一样的潇洒俊逸!

一阵狂风,也许把他吹散,一场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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