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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8 / 9)

得降低了自己的身分。况且,大姐曾偷偷地告诉过她:金四把叔叔送给了大姐的公公两只大绵羊,就居然补上了缺,每月领四两银子的钱粮。二姐听了,感到十分惊异:金四叔?他是回族人哪!大姐说:是呀!千万别喧嚷出去呀!叫上边知道了,我公公准得丢官罢职!二姐没敢去宣传,大姐的公公于是也就没有丢官罢职。有这个故事在二姐心里,她就越觉得大伙儿都是一家人,谁都可以给谁干点活儿,不必问谁是旗人,谁是汉人或回族人。她并且这么推论:既是送绵羊可以得钱粮,若是赠送骆驼,说不定还能作王爷呢!到后来,我懂了点事的时候,我觉得二姐的想法十分合乎逻辑。

可是,姑母绝对不许母亲与二姐那么办。她不反对老王掌柜与金四把,她跟他们,比起我们来,有更多的来往:在她招待客人的时候,她叫得起便宜坊的苏式盒子;在过阴天1的时候,可以定买金四把的头号大羊肚子或是烧羊脖子。我们没有这种气派与财力。她的大道理是:妇女卖苦力给人家作活、洗衣裳,是最不体面的事!“你们要是那么干,还跟三河县的老妈子有什么分别呢?”母亲明知三河县的老妈子是出于饥寒所迫,才进城来找点事作,并非天生来的就是老妈子,象皇上的女儿必是公主那样。但是,她不敢对大姑子这么说,只笑了笑,就不再提起。

在关饷发愁之际,母亲若是已经知道,东家的姑娘过两天出阁,西家的老姨娶儿媳妇,她就不知须喝多少沙壶热茶。她不饿,只觉得口中发燥。除了对姑母说话,她的脸上整天没个笑容!可怜的母亲!

我不知道母亲年轻时是什么样子。我是她四十岁后生的“老”儿子。但是,从我一记事儿起,直到她去世,我总以为她在二三十岁的时节,必定和我大姐同样俊秀。是,她到了五十岁左右还是那么干净体面,倒仿佛她一点苦也没受过似的。她的身量不高,可是因为举止大方,并显不出矮小。她的脸虽黄黄的,但不论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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