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还立着,窗户只剩下个空框儿——里面的火还没有灭。他看不出他走到什么地方来了。他一下子惊慌起来。他在荒无人迹、烟雾腾腾的阴间迷了路。
末末了,他总算走上了大街。十字街头光秃秃的,一抹平。当间站着个巡警,没有交通可指挥。他一见宝庆就行了个礼,显然把他当成大人物了。宝庆笑着点了点头,继续走他的路。警察看见他,仿佛很高兴,就象宝庆也很乐意看见他一样。在这死人的世界里,看见一个活人,确实也是一种叫人愉快的景象。
宝庆加快了脚步。他不敢住下脚来张望,怕看到他所怕见的东西。一具尸体倒也罢了,烧焦了的尸体就可怕得多,几百具烧焦了的尸体,实在无法忍受。光看看那些断垣残壁,也叫他发抖。他起了一种念头,觉得在这一场毁灭之中,全手全脚地活着就是罪过。他忽然感到罪孽深重。他到这死人城里来,为的是要照料财产,考虑前程。而这么些个人都给屠杀了。
他又安慰自己。我辛辛苦苦,挣钱养家。我开办了书场——当然我想要看看它怎么样了。但愿书场安然无恙。这种希望象一面鲜明的小旗,在他的心里飘扬。他匆匆地走,心里不住地想,那可是我用血汗挣来的,也许它没挨炸。
到了书场那条街的路口,他不由自主地站住,一点劲儿也没有了。熟识的铺子,都给烧个净光。街当间有一堆冒着烟的木头。有家铺子只剩了个门框子。柱子上挂着一面铜招牌,还是那么亮,那么金光灿烂,太阳照在上面,闪闪发光。这是吉兆吗?他不敢朝他的书场看去。他象个着了魔的人,呆呆地站在那里。书场就在他背后,只消转过头去看就行了,可是他没有勇气。他双眉紧蹙,一条条的汗水,顺着鼻梁往下淌。大老远的跑了来,不看看他要看的东西就回去,多窝囊!
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转过了头。书场还立在那儿。他的心快跳到嗓子眼了。他想放声大哭,却又哭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