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就变成了没事,大家很快的入了座。
亦陀在大赤包背后看了两把歪脖子胡,轻轻的溜出去。他去找程长顺。
生活的困苦会强迫着人早熟。长顺儿长了一点身量,也增长了更多的老气,看着很象个成人了。自从小崔死后,他就跟丁约翰合作,作了个小生意。这个小生意很奇特而肮脏。丁约翰是发现者。在英国府,他常看到街上一大车一大车的往日本使馆和兵营拉旧布的军服。军服分明是棉的,因为上下身都那么厚墩墩的。可是,分量很轻,每一车都堆得很高,而拉车的人或马似乎并不很吃力。这引起他的好奇心。他找了个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打听打听。那个工友是他的朋友——在使馆区作工友的都自成一帮——可是不肯痛痛快快的告诉他那到底是怎回事。丁约翰,身为英国府的摆台的,当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朋友,本想扬着脸走开,不再探问。可是,福至心灵,他约那个朋友去喝两杯酒。以一个世袭基督教徒而言,他向来反对吃酒;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好对上帝告个便。
酒果然有灵验,三杯下去,那个朋友口吐了真言。那是这样一回事:日本在华北招收了许多伪军,到了冬天当然要给他们每人一身棉军衣。可是,华北的棉花已都被日本人运回国去,不能为伪军再运回来。于是日本的策士们埋头研究了许多日子,发明了一种代用品。这种代用品无须用机器造,也无须在上海或天津定做,而只需要一些破布与烂纸就能作成。这就是丁约翰所看到的一车一车的军衣。这种军衣一碰就破,一湿就瘫;就是在最完好的时候,穿上也不挡寒。虽然如此,伪军可是到底得着了军衣——日本人管它叫作军衣,它便是军衣。
这批军衣的承做者是个日本人。日本人使馆的工友们贿赂了这日本人,取得了特权去委托他们自己的亲友制作。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权的一个。
丁约翰向来看不起日本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