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她们平日在人群广众之间所带着的面具被扯得粉碎,露出来她们的真正的脸皮,她们得到了"返归自然"的解放与欣喜!
晓荷先生藏在桐芳的屋里,轻轻的哼唧着《空城计》的一段"二六",右手的食指中指与无名指都富有弹性的在膝盖上点着板眼。现在,他知道,还不到过去劝架的时候;雨要是没下够,就是打雷也不会晴天的。他晓得:等到她们的嘴角上已都起了白沫儿,脸上已由红而白,舌头都短了一些的时候,他再过去,那才能收到马到成功的效果,不费力的便振作起家长的威风。
瑞丰,奉了太太之命,来劝架。劝架这件工作的本身,在他看,是得到朋友的信任与增高自己的身分的捷径。当你给朋友们劝架的时候,就是那占理的一面,也至少在言语或态度上有他的过错——你抓住了他的缺陷。在他心平气和了之后,他会怪不好意思和你再提起那件事,而即使不感激你,也要有点敬畏你。至于没有理的一面,因为你去调解而能逃脱了无理取闹所应得的惩罚,自然就非感激你不可了。等到事情过去,你对别的朋友用不着详述闹事理的首尾,而只简直的——必须微微的含笑——说一声:"他们那件事是我给了的!"你的身分,特别是在这人事关系比法律更重要的社会里,便无疑的因此而增高了好多。
瑞丰觉得他必须过去劝架,以便一举两得:既能获得冠家的信任,又能增高自己的身分。退一步讲,即使他失败了,冠家的人大概也不会因为他的无能而忽视了他的热心的。是的,他必须去,他须象个木楔似的硬楔进冠家去,教他们没法不承认他是他们的好朋友。况且,太太的命令是不能不遵从的呢。
他把头发梳光,换上一双新鞋,选择了一件半新不旧的绸夹袍,很用心的把袖口卷起,好露出里面的雪白的衬衣来。他没肯穿十成新的长袍,一来是多少有点不适宜去劝架,二来是穿新衣总有些不自然——他是到冠家去,人家冠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