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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社会实践(4 / 4)

卖给首饰铺,再交一成的税,他们的利润就只剩下二百四十两银子了。

这还是暴利的珍珠生意,如果是普通的小商品,本身利润就很低,商税虽然只有三厘,也就是百分之三,但按照商品价值征税,一进一出,就是六厘的税。

利润最后只剩下几个点,由此可见,小商人的税金负担其实十分沉重。

一千颗珍珠放在两只小木箱子里,每颗珍珠用一小片布包着,何五带他们离开了珍珠黑市。

明仁和明礼并不担心怎么把两箱珍珠带回平江府,虽然沿途有五六处税卡,商船必须要出示已纳税证明才能免税放行。

而他们有县学开具的游学证明,税卡都不会为难他们,一路畅通无阻,关键就在从黑市抬着箱子回鄞县县学的路上,如果被巡查的税官遇到,临时抽查,那就有点麻烦。

而这个时候,何五的作用就显示出来了。

范宁一路跟随,也在一路思考,从古至今偷税都是存在的,发票的出现就是应对偷税的一种有效手段,

宋朝还没有发票出现,但已经有类似发票的单据了,比如纳税证明,这是证明货物已在某地纳税,沿途不必再重复征税的证明。

一般而言,货物在交割给买家后,已纳税证明就失去效力了。

那能不能把已纳税证明考虑作为发票使用,交给买家留存,作为合法进货的依据,这样就堵住很大一块漏洞。

像明仁明礼的这一千颗珍珠,他们拿不出已纳税证明,店铺私下收购,一旦被查到,店铺就会有被罚得倾家荡产的风险。

这样,店铺也不敢轻易接受这种来历不明的货物,偷税行为就会大大减少。

一次与众不同的社会实践,让范宁收获不小,如果将来科举对策题考到商税,他可有在发票上做做文章,或许真能写出一篇高水平的对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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