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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梦遗纪(4 / 21)

段宏俊是国民党,造谣者刻意要刻画出李敖勾结国民党的画面,这种用心与居心,实在格局大小了。

胡茵梦生平无不良嗜好,独好"怪物",任何正常的,她都不喜欢;任何邪门的,她都偏爱,什么怪爱什么,怪不一定要大,一块歪七扭八的汉玉、一条尘封多年的绣片、一瓶闻所未闻的香水、一对密宗气息的耳环……都可使她因"小怪"而"大惊",而要百计千方,得之而后快,然后休息二十四小时,再去作怪。作怪其实不要紧,甚至有它可取之处,毛病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整天吃男人、喝男人、花男人的钱、戴男人的玉、坐男人的车、抄男人的文章出书,结果却不辨亲疏是非,反过头来,与男人虚荣争胜,或以伪证方式"大义灭亲",争自己人的风,还貌似清高,大谈人生大道理与佛门大道理,这不是不知天高地厚令人恶心的卑鄙小人吗?

一九八0年,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就是文星老友萧孟能告我的所谓侵占背信案,这案子根本原因在萧孟能抛弃了发妻朱婉坚——跟他同甘共苦四十年的发妻朱婉坚,我仗义执言,因而触怒了萧孟能的姘头王剑芬、触怒了萧孟能。所谓侵占背信案上了公堂后,我发现我被告的罪状,是非常离奇的。萧孟能说他去南美前,授权我代他办事,我没给他办好,但是,授权办的事,大都是萧孟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陈年老账,有的长达十八年以上。自己十八年都解决不了的难题,丢给朋友解决,一共给了三个月零十四天,就要解决,不然就招待记者斗臭朋友,跑到法院告朋友,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又哪有这种道德?萧孟能授权项目共有二十四项,这只是大项,二十四项下包括的人、事、单位等一共六十九件,萧孟能给我三个月零十四天,就是一百多天之内办这六十九件事,平均一天半要办一件,就是说,不到两天,要给他办完一件。

我自己要谋生,又不靠萧孟能养、不受酬,怎可这样迫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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