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7年(太和二十一年),高昌王马儒向北魏孝文帝称臣,请求内附。接受了马儒的请求,派遣明威将军韩安保接纳,割伊吾五百里地,供马儒居住。然而,麴嘉却暗中投靠了柔然人。他认为柔然势大,一旦高昌举国东迁,那么柔然肯定会派出攻打,北魏朝廷远水解不了近渴,于乎,麴嘉率部众造反,杀掉马儒自立为王。
这是麴氏始得高昌。后来柔然人衰弱,特别是突厥土门可汗大败柔然,高昌国在时任高昌王麴宝茂的带领下,投降突厥。
高昌投降突厥以后,在突厥人的庇护下获得了生存的机会。作为附庸国,高昌每年必须向突厥人缴纳沉重的赋税。这样赋税自然而然的转嫁到了普通百姓身上。
关键是高昌是突厥的附庸国,突厥人在高昌哪怕只是普通一兵,也是高高在上的大爷,突厥人可以在高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是麴氏历代王不敢惹怒突厥人,害怕突厥人报复。
于是,制定法律。但凡高昌人与突厥人,无论因何事争执,高昌先打四十大板,四十大板下去,命硬的也剩半条命,命软的,当时就被打死了。高昌王畏突厥人如虎,各级官吏同样如此,于是高昌汉人就是西域的三等奴隶。
第一等是高高在上的突厥人,第二等人则是西域各族胡人,第三等则以麴氏为首、统治高昌的薛、马、张、何、柳、刘等七姓。
在高昌王的高压统治下,高昌汉民为了生存,面对突厥人的挑衅,只能忍气吞声。高昌国说是一外以汉人为主体的国家,事实上却是一个是非不分,律法沦丧,强者欺凌弱,胡人欺压汉人,恶人横行无忌,良民无以自安的国度。
突厥中确实有一项约定俗成的“抢妻”习俗,允许强有力的青年去抢夺各地、各部的女子为妻,这在汉人眼里乃是一项鄙陋之极的野蛮风俗,在中原别说普通人家的男人抢夺别人的妻子要判重刑,就算是皇帝也不敢公然强抢有夫之妇,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