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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9 / 10)

间,那个开枪的人像影子一样始终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感觉上既像保镖又像个看守,把珍弟看管得几乎是没自由的,哪怕跟我们说什么,他都要干预,这个不准问,那个不能说的。晚上的饭菜是汽车送来的,名义上说是为免除我们辛苦,其实我看是怕我们在饭菜里下药。吃完饭,他便开始催珍弟走,在母亲和珍弟再三强烈要求下,他总算同意珍弟在家住一夜。这对他似乎是个冒险的举动,为此他调派来两辆吉普车,布置在我家的门前屋后,车里面少说有七八个人,有穿军装的,也有穿便衣的,他自己则和珍弟睡在一个房间里,睡之前把我们家每一个角落都巡视了一遍。第二天,珍弟提出要去给父亲上个坟,遭到他断然拒绝。就这样,珍弟像梦一样的来,像梦一样的住了一夜,又像梦一样的走了。通过这次见面,珍弟对我们依然是个谜,甚至谜底变得更深,我们惟一弄清楚的就是他还活着,而且还结了婚。说是不久前才结婚的,妻子是他一个单位的,所以我们同样无法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在哪里,只知道她姓翟,是个北方人。从带回来的两张照片上看,小翟比珍弟还个高块大,长得结结实实的,只是目光有点忧郁,跟珍弟一样,好像也是个不善表达的人。走之前,珍弟塞给母亲一只信封,很厚,说是小翟要他转交的,要我们等他走后再看。后来我们看,里面有200元钱和一封小翟写的信,信上主要说组织上不同意她陪珍弟回来看我们,很抱歉什么的。和珍弟不一样,她喊我母亲叫妈妈。亲爱的妈妈。珍弟走后第三天,一个曾多次代表珍弟单位来我家表示节日慰问的人,给我们送来一份由当时省军区和省革委会联合下发的大红头文件,内容是说:容金珍是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的革命英雄,其家庭是革命之家、光荣之家,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入内,更不能以任何名义对英雄亲人采取错误的革命行为等。上面还有一手批示——违者一律以反革命处之!是当时省军区司令员亲笔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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