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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时间(10 / 16)

的一种方式,也是习惯。我喜欢把自己交给自己,交给日记本。在我对门的宿舍里,有一个福建人,姓杨,他也每天要在日记本上涂鸦一阵子。我觉得他是自己人,有意接近他,慢慢地交成了朋友。当了朋友,就可以说点私密的东西,有一天他告诉我一个秘密,说他日记本里记的不是日记,而是小说。

他在写小说!

这确实是个天大的秘密。虽然校方没有明文规定,学员不能写小说,但我们还是不敢肯定,这会不会“惹是生非”。作为军校学员,我们的举动似乎都是被明文规定了的,没有明文规定的事,我们吃不准对错,一般都以小心为妙,不做为好。所以,小说最好是写在日记本上,暗度陈仓,以免犯了哪位教员内心私设的规矩。他还告诉我,小说和日记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日记记的是真事,真人真事,有据可查,小说写的是假事,比如把教数学的张老师和教专业课的黄老师写成一对秘密的恋人,这可能就是小说。

我的小说之门似乎就是这样洞开了。这一年,我写了第一篇小说,当然是写在日记本上的。我写的是一个高度近视的老人走错厕所的故事,杨朋友看了,认为不错,建议我改一改投给南京的《青春》杂志。我改了,投了,像投进了苍茫大海里,杳无回音。尽管如此,却并不气馁,依然“潜心创作”,大有点痴心不改、乐在其中的意味,以致荒疏了学业。我的学习本来功底就不厚,学习都是临时抱佛脚,当急救包用的,用完就丢了,没有在根本上做治疗,创口还在那儿,而且在越来越大。到了毕业前,我的专业课成绩在班上几乎落到了最后几名,但我不以为耻,因为“我会写小说”。那段时间,写小说成了自我欣赏甚至鄙视专业的一面镜子,极大地满足了我青春的虚荣心、反叛心。但其实那时写的所谓小说,都是一堆狗屁不通的垃圾。

真正有点感觉是到1986年,我看了美国作家塞林格的“青春小说”《麦田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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