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絮絮叨叨的时候,我一直默默地倾听着,也不插嘴说话。
而黑皮则微眯着眼睛,盯着桌上的茶壶,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可是说句心里话,我是一点都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周世成眼神中透出一种神往和失落:“你们都想像不到以前的民风有多淳朴。用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可是你看现在这里成什么了?”
说到这里,他的情绪突然变得激动起来:“人工湖隔三差五就会捞出一具女尸、一到天黑,路上都没人敢上街。周一到周五在大街上晃悠的,十个有九个都是小混混,打群架更是家常便饭……前几天有个臭小子在下班路上抢了一部手机,最后还把那个女娃子给祸害了,当时我都想一枪绷了他……”
听到这里,我赶紧上了一根烟,凑过去帮他点着火,开导道:“这种小混混在哪个城市都有,赶之不尽,杀之不绝。周哥还是看开点,气坏了身子不值当啊。”
周世录深吸了一口烟,平和了一下情绪,又笑道:“荣乐兄弟说的,我何尝不知道啊?但是你们不在其位不知道我们的难处啊。如果人人都像荣乐兄弟这么通明事理,我们肩膀上的担子也能轻松不少啊。”
说到这里,他突然又话风一转,盯着我笑问道:“对了,前段时间那次超市抢劫案,你们也听说了吧?”
“哦!”
我神色不变,看了黑皮一眼,答道:“听说还是邢风带人干的?我当时在上班,实在不太清楚啊。”
“是那王八蛋干的!”黑皮义愤填膺道:“那货就是傻逼,竟然做那种丧尽天良的事,早该吃枪子了。”
看我们二人一唱一合、分明想撇清自己的模样,周世录眯着睛睛,似乎非笑地说道:“邢风并不是被警察打死的,而是被一位道上的朋友抹了脖子,好像也是吴县道上一位好汉,只是那人是谁,到现在我们也没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