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掉一个,当时本王还只是七境武夫,那人还是一位相对棘手的剑修,而且人生正值巅峰,那次本王与他相互追杀,辗转了七八百里路,最后在大骊南部边境一个叫白狐关的小地方,终于被本王追上,打烂他所有傍身法器和本命飞剑之后,本王拧断了他的脖子。没办法,不肯为大骊所用,就只有这个下场。宋家一向厚待练气士不假,可前提是这些练气士,必须要为宋家卖命,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那一次捉对厮杀的后半程,宋长镜进入第八境。
宋集薪对这位藩王叔叔的传奇经历,并不感兴趣,只是好奇问道:“是其它王朝出了更高的价格?才使得他们不惜叛离大骊?”
宋长镜笑道:“那名剑修之前,大多是如此。大骊地处偏远,民风彪悍,本就是崇武之国,武道天才辈出,一点也不值钱,倒是文绉绉软趴趴的练气士,凤毛麟角,所以每出世几个,历任大骊皇帝都恨不得当菩萨供奉起来,当今天子,嗯,也就是那位皇兄,当然也不例外,有次那名剑修入宫觐见皇兄,负剑而行,鼻孔朝天的样子,很欠揍啊,他当时刚好碰运气得到一件趁手的护身宝物,朝野上下,如日中天,所以见到本王之后,连招呼也不打,就是这样。”
宋集薪问道:“然后呢?”
宋长镜用看待白痴一样的眼神,斜瞥一眼自己的侄子,“然后不就死了?”
宋集薪满脸匪夷所思,“叔叔你就因为人家没跟你打招呼,就痛下杀手,斩杀一名足可称之为国之砥柱的大修士?”
宋长镜淡然道:“有些人,你就不能惯着他。”
宋集薪眼神狐疑,似乎想不明白这么一个桀骜不驯、不顾大局的大骊皇族,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宋长镜笑道:“你可能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整个东宝瓶洲,只有一个王朝的练气士,无论什么出身什么靠山,都必须为皇帝去往边境沙场效劳卖命,实打实厮杀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