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目的就是丁海财产。我认为我们陷入了一个误区,我们一直以为四个或者三个继承者,最后只会剩下凶手一个继承者。但是我们忽视了一点,每杀死一个继承人,凶手和幸存者所能继承的遗产将会增加很多。按照技术部统计结果,丁子目前拥有45%的资产,丁女拥有25%的资产,惠子拥有30%的资产。”
苏诚道:“我如果是雇主,我绝对不会让继承人只剩余自己一人,因为那太明显了,警方很可能遵循这条线进行追查,一年两年,八年十年,我仍旧是警方眼中的嫌疑人,即使去了国外,国际刑警档案也还会将我列我案件嫌疑人。两个继承人的钱已经花不完了。就这个理论上再回头看这案件,我之前认为最不可能被刺杀是丁女,因为她拥有的资产最少,但是丁女被刺杀了。最可能被刺杀是拥有45%资产的丁子,但是他安然无恙。”
苏诚:“我就问自己,难道我这个推断是错误的?后来我想通了,也许一开始我们就错了,我们的最大错误就是把丁子给排除在嫌疑人名单外。假设丁子是嫌疑人,杀惠子,杀丁女都无所谓,继承的金钱差不多,同时丁子和丁女,丁子和钻石王有很深仇恨,丁子和丁妻也算是仇人,复仇加赚钱。再者为什么目标不是惠子而是丁女呢?原因是,惠子的生活地从日本转变到了a市,而凶手几起案件杀人手法,都是建立在对目标非常熟悉的基础上。惠子生活大转变,他们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去踩点,而惠子被警方保护,踩点行为很可能暴露他们身份。”
苏诚:“只有丁子是凶手的情况下,才符合我提出的逻辑。但是这个假设面临很多矛盾。第一个矛盾,丁子为什么急着杀死自己的母亲。第二个矛盾,丁子和其妻子已经很久没联系,很少联系,并且是在丁海死亡之前就很少联系,如果没了丁子的妻子帮助,丁子有那能力直接连线塘鹅而不会被我们发现吗?毕竟这个案件,雇主和凶手之间是存在一定的联系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