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灰的小浪蹄子?」
萧副将羞得满脸通红,我好心解围道:「既是从灰烬中爬过的马蹄罢了。」
姜溱又追问道:「他们为甚要提马蹄?」
我道:「马蹄踏过灰烬,便邋遢了,用于骂人的言语,你不知道也可。」
姜溱又问道:「马蹄日日在行走于尘土间,本来便是肮脏之物,为甚要强调踏过灰烬?」
我揉了揉额角,道:「这是有典故的,此灰烬并非草木之灰,而是骨灰,马蹄踏过骨灰便会沾染上魂魄的邪气,很不吉利。」
语音一落,众人皆对我投以膜拜的眼神。
姜溱点点头,又问道:「那甚么是放你娘的狗屁?娘亲是人,为甚放的是狗屁?」
我叹口气道:「断句不对,是放你娘的狗,屁。既把你娘养的狗放出来,使其放屁。」
语毕,我转身以一招扫堂腿踢飞方才骂了这句话的家伙,扯扯裙摆扬声道:「小女子才疏学浅,还请诸位高抬贵手才是。」
满堂皆禁口。
然后,望著满堂的软趴趴,我们也束手无策了,我们的计划只划了一半,还未商量到他们都趴下后如何是好。范天涵自然是赞成让官府来接手的,只是这客栈地势怪,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报个官还得找人问路,十分麻烦。
最后,在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之下,范天涵最终答应让我处置,但前提是必须让他们永世难忘。
我央著他们帮我把这群黑店之徒排好靠于墙根,然后掏出胭脂水粉,和入姜溱制的「天长地久的美丽」。据姜溱言,天长地久的美丽是为了懒惰的女子所制的,和入胭脂水粉后涂于脸上,风吹雨打永生永世都不会掉颜色。
我觉得奇怪,如此美妙之物为何她自己不用,她答,若是手滑化错了亦是回天乏术。
果然,世上无两全之术。
我平日里不常涂脂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