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都容易吸引丧尸或者其他什么野兽来。
万一那些野兽也变成了丧尸,王胖子觉得自己现在可没那个力气,再战一只爬行者了,到时候也就只能认命了。
王胖子的做法是明智的,他在离开的时候已经发现有丧尸靠近自己刚才所在的那个山坡了。王胖子并没有开车灯,虽说丧尸视力不好,可万一要看到了也麻烦。
其实王胖子主要不是怕丧尸,而是怕人类,防止人类看到后,见财起意,就像上次那对狗男女一样。王胖子不止一次告诫过自己,如果以后遇到那样的人,绝对不会心慈手软,手下留情的。
可是说是这么说,真让王胖子去杀人,王胖子自我感觉,还是有些下不去手的,毕竟他在一个看似文明的世界里生活了快三十年。耳濡目染的都是那些文明的事迹,让他突然变回成史前文明或野蛮文明,一言不合就杀人,或者直接猎杀别族人类当食物,他怎么也做不出来。
既然做不出来,惹不起还躲不起嘛!若是这样还遇到不开眼的,那王胖子也就只能野蛮一把了。那有人就要问,天黑黑的,不开车灯,怎么走?那不还有星星月亮吗?虽然不亮,勉强还是能看到路的,而且路上实在是空旷的很。
再有就是车载的导航系统,也不至于迷路。王胖子的目的地是通往市中心的立交桥,在立交桥下过夜,那边比较安全。
一个大城市有立交桥,无可厚非,既缓解交通压力,又美观,可小城市绝对是形象工程。也就是这个形象工程,成了王胖子暂时的避难所。
立交桥下有很大一块空地,都是闲置没用的,也就种种花草罢了,王胖子把车开过去之后,对着仔仔道:“咱两轮流守夜,我上半夜,你下半夜!”仔仔好似明白了,蜷缩在副驾驶座上开始睡觉,王胖子把车窗留下一条缝,自己坐在驾驶座上,把座位放低,脱了鞋,把脚放在方向盘上,开始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