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温差比较大,好在现在是白天,到不冷,只是等到了夜晚,我们恐怕就不好熬了,顺着这条浅浅的溪流往下,一路上全是茂密的块根类植物,这种植物的特点就是喜欢水,湿气越重的地方长的越茂盛,路途十分难行,走了一个小时左右,我们到达了测定目标,众人准备原地歇歇脚。
我正在水里泡脚,洗一洗脚上的泥沙,大龅牙忽然道:“孙兄弟,现在都号召不要随意刻字,你这种举动也太不文明了。”我转头看去,发现大龅牙正指着一颗树,树上面有字,显然是用匕首刻上去的,上面写着:孙邈到此一游。
我一愣,道:“你哪知眼睛看见我刻字了。”但我已经猜到是谁刻的了,除了孙二那个傻货,还有谁会干这种无聊的事,我看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几个字,颇感欣慰,至少证明,孙二在走到这个地方时还是活蹦乱跳的。
大龅牙不清楚我和孙二的关系,鬼魂陈和杨博士却是一看就明白,杨博士道:“咱们的路线是没有错的,加把劲儿就能赶上他们。”接下来,为了能快点儿追上孙二等人,我们开始赶路,从白天一直走到夜晚,然后黎明破晓就立刻出发,一路上所受的苦自然不必说,到了晚上,只能爬到树上去睡,一不留神就能看见蛇或者是蜥蜴,运气不好,正长着嘴巴做梦,就有毛毛虫往你嘴巴里爬,什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我最讨厌自然了,该死的毛毛虫。
在连续赶路两天后,我们已经深入无人区,这时,再去看我们的指南针已经毫无意义了,因为它几乎是在胡乱转圈,为了减轻负重,指南针和罗盘这些无用的东西都被我们扔了,三天后,我们终于发现了孙二等人的痕迹。
这是我们第一次靠他们这么近,可以看到潮湿泥土上留下了他们的脚印,这说明,孙二等人不久前才从这里走过,绝对不超过半个小时。
太棒了。
我已经在心里琢磨怎么把那无辜消失,害我来丛林里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