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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章 抗清援朝(4 / 5)

突然说道。

“给南安伯世子记上!”

崇祯满意地对王承恩说道。

后者赶紧拿出账簿记上。

“陛下,那这,这个公司如何进行经营?何人来管理?”

顾锡畴说道。

“朕不会管的,之前忠勇伯已经说过了,这个公司算民间商号,朕也只是这商号的参股者,故此商号的掌柜人选及重大事务的决定,皆由股东商议,众股东共组一个叫董事会的机构,需要的时候召集起来一同商议。朕会派一名內臣替朕参加,户部也会派一名官员参加,但无论这名內臣还是户部官员皆无决策权,由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决定,若超过五成赞同某一决议,朕纵然在那反对的不足五成之中也必须同意。”

崇祯说道。

“诸位,泰西之人皆以此法决定其商号事务,红毛人在南洋亦非其国之主所遣,而是其东印度公司之武装商人。”

郑森在一旁补充道。

“而且不只是红毛人,准确说他们的国名为荷兰,他们不但商号事务如此处理,甚至其国君主都是这样推选出来的,他们称之为共和国。

此外泰西诸国中的英吉利,葡萄牙,丹麦同样是武装商人。

他们其实也都不是其国君主所遣,全都在其国君主支持甚至参与下,以股份制公司为组织的武装商人,他们泛舟东来,跨越五万里辽阔大洋,依靠大炮火枪之利灭国无数,在沿途建立无数要塞,通过贸易和抢劫获得无数财物。

诸位知道荷兰人仅仅通过台湾一地每年获利多少吗?

四十万荷兰盾。”

杨庆说着拿出一枚准备好的银币。

“马剑银币,每个接近一两,而这四十万只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一座岛上的收入,整个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在南洋和台湾获利最少两百万这个,而荷兰东印度成立之初,总股本也只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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