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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锤丸(2 / 5)

髦玩玩马球。结果最后发现,他还真不是这块料。

马球这玩意,太过激烈,也太过危险,从马上摔了几次之后,李逍就不太想再玩了。后来他想马上太激烈,那就改马下玩。

于是他还特意弄了几套藤制的头盔、面罩和身上的护罩,准备把马球改成步下的橄榄球。

可惜这么一改,虽然不骑马了,但一样凶险。唐人爱打球,也习惯马球的凶猛拼抢,不骑马不拿棍,可拼抢起来一样不要命,哪怕穿着护具,每次也是撞的砰砰响。

李逍被人叠了几次罗汉之后,不想再玩了。

于是他改玩足球,但足球也不好球,这玩意跑起来累人,一样会被人撞被人扑,甚至有缺心眼的跟他来扫堂腿。

再后来,李逍又改规则,改玩手球,效果也不太理想。

一发狠,李逍最后改球小白球。

不用直接身体对抗,但却又与马球很相似,拿着棍子击球,只是改击中球门得分为击到兔子洞中去。

这跟马步球类似是击球运动,但不再是直接对抗,而是依次击球的非对抗性比赛,不击球门而击球穴。

这么一来,李逍发现很适合他,不用碰来撞去,还不用玩马,但一样可以挥着月杖击球过瘾。

他还按照后世高尔夫的打法,把这片山坡稍稍整理了一下,弄成了一个类似果岭的场地,还是个十八洞的。

李逍玩了几次非常喜欢,甚至李家庄上下都喜欢这游戏。不用汗如雨下的争抢,不用拼命奔跑,轻轻松松,十分悠闲的挥杆击球,边走边玩,多好。

连怀孕中的婉娘都能挥上几杆,小娘贞儿也喜欢没事来打两场。

长孙无忌搬到旁边做邻居后,见李逍玩小球,刚开始还讥讽李逍没血气,玩这种没对抗的打法。

可是等他试过一次后,就彻底喜欢上了这运动。

长孙无忌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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