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而且挺白,关键是他的那脸络腮胡居然还带点金色。
也不知道这究竟算是缺少微量元素呢,还是因为带有点胡人血统,毕竟魏晋以来,北方胡化很厉害,尤其是当时的河北河南之地,汉胡通婚联姻,混血的情况不少。
程咬金长的高大壮硕,犹如是肚子很大,听说隋朝时大将王世积肚子更大,号称腰围十带。
“小子,叫什么名字?”程咬金问。
李逍微笑着躬身拱手,“小子李逍,家中排行第三,关中蓝田县蓝溪乡人,乡野闲人一个,今日得薛将军提携,得以前来拜访战功彪炳天下闻名的程老将军,实是三生有幸,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小子幼年之时就曾听说过许多程老将军的威名事迹,想不到如今老将军身体还是如此雄健!”
“别说那些有的没有,酒呢?”程咬金没有半点帝国宿将名臣的架子,倒像是个老酒鬼一样。
哪有这样的主人,客人上门,急着就问人家带来的礼物的。
不过人家身份尊贵,这倒可以称之为洒脱率真了。
薛仁贵似乎对这一切早就习以为常了,直接把准备好的那瓶烧刀子拿了出来。酒是李逍酿的,但酒器却已经换过。
李逍酿酒的时候,是直接拿一个葫芦装的,这东西乡下人自家地里种的,根本不要钱。
到了薛仁贵的手里,当然不可能拿这么粗鄙的东西装酒来送礼,他换了出自河北邢窑白瓷坊出产的名贵白瓷瓶装酒,瓷瓶很白,瓶身上还画了一副仕女图。
一看就高端大气上档次了许多。
不过老程明显不是爱这口的人,看到这瓷瓶还不满的道,“上次那烧刀子不是用葫芦装的吗,怎么这次换这瓷瓶了。”
“酒还是一样的烧刀子,烈火一般。”当年辽东战场上威名震慑高句丽人的白袍大将薛仁贵,此时却跟个弟子一般的客气着。
程咬金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