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留下足迹,至少战马走过的蹄印一时难以扫去,这便对风骚自后方的追踪制造了方便,而风骚也正是顺着蹄印而来。
当然,他能够迫行得这么快,却是因为另外的原因。蛞顾羌负趺月妨耍侨匆蛭Ц杏Φ叫钊怂械姆较颍且脖阊『梅较蚱壤矗獠旁诳床患阌〉囊雇砜焖俚馗狭松侠础2还丝烫阌【谷幌А?
蹄中怎会消失呢?马儿自不会如那群高手一样,拥有踏雪无痕的轻功,而且这一路上来,只有一条岔道,但是那条岔道之上并未有蹄印,难道说……
风骚正在思忖之际,前去探路的两名花蟆人回来禀道:“前面根本就没有路,是一道深涧。”
“啊……”百变吃了一惊,那群渠瘦杀手也不由得面面相觑。
风骚也大感意外,前面竟然是一道深涧,无路可通,那何以蹄印延伸到这里呢?
风骚和百变不得不亲自再去看一次。
果然是一道深涧,深涧对面是一道高崖,流水正是自那高崖之间冲出,飞泻百尺,注入深涧下的一个小水潭,然后顺沟谷远流。而风骚所立之处便是深涧的边缘,离涧底约有四丈余高,涧下怪石在积雪的掩盖之下,犹如一只只白色的异兽,若隐若现的青石一角,使人绝不怀疑这是一处很少有人来的绝路。
环境倒是极为清幽,静谧之中,多了几分活力,只是色调大过单一。
“难道是他们不识得过太行的路径,才会走到这里来?”百变不解地问道。
“那为何未见回去的足迹?”风骚反问道。
百变无语,心中却忖道:“是啊,如果这是绝路,他们怎会不往回走?如果往回走的话,那回头的蹄印自己怎会没有看到?这之间究竟有何玄虚呢?”
风骚正在百思不得其解的当儿。突地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惨嚎之声,不由得大惊。
百变也立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