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套的双手,一边用没有抑扬起伏的平板语调说道:“要当心。如果你不想被杀掉,那就当心为好。战争这玩艺儿笃定有的,任何时候都有,不会没有。看起来没有也一定有。人这种东西,骨子里就是喜欢互相残杀,并且要一直相互杀到再也杀不动的时候。杀不动时休息一小会儿,之后再互相杀。这是规律。谁都信任不得,这点一成未变。所以无可奈何。如果你对这些已经生厌,那就只能逃往别的世界。”
他身上的羊皮比以前多少显得脏些,毛也变得一缕一条,整个腻乎乎的,脸上的黑色面罩也比我记忆中的破旧寒伧得多,好像临时粗制滥造的假面具。不过那也许是这地穴般潮湿的房间和似有若无的微弱灯光映衬的缘故。况且记忆这东西一般都是不准确甚至偏颇的。问题是不仅衣着,羊男本人看上去也比过去疲倦。我觉得4年时间已使他变得苍老憔悴,身体整整缩小一圈。他不时喟然长叹,且叹声奇妙,有些刺耳,“咕嘟咕嘟”的,就像有什么东西塞在气管里,听起来叫人不大舒坦。
“以为你早会来的,”羊男看着我的脸说,“一直在等你。上次有个人来,以为是你,结果不是。肯定是谁走错路了。奇怪,别人就是走错路也不至于错到这里。也罢,反正我以为你会更早些来的。”
我耸了耸肩:“我以为我早晚要来这里,也不能不来。但就是迟迟下不了决心。我做了好多好多的梦,梦见海豚宾馆,经常梦见。但下决心来这里,却是想了很长时间。”
“是想忘了这里?”
“半途而废。”我老实招供,看了看自己那双摇曳烛光中的手。我有些纳闷,大概是哪里有风进来。“我本来想把大凡可能忘掉的忘个一干二净,斩断和这里的一切联系,但终究半途而废。”
“因为你死去的朋友的关系?”
“嗯,我想是他造成的。”
“可归根结底,你还是来了。”羊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