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假装打打闹闹经过那个阿姨身边,在她面前接二连三跌倒,往她白大褂底下迅速瞄了一眼,飞快爬起来跑了。除了她的两条大腿谁也没看见更多的东西,但都欣喜若狂。那种紧张、略有些羞耻、极怕被人逮住的滋味的确十分刺激,是违反军纪应该产生的感觉。还要强一些,更令人惶恐、欲罢不能,像明知道馒头烫手还要伸手拿,现在我知道那叫犯罪感。
犯罪感大概和冒险感差不多,都是一种能使人亢奋、有所创造的情绪,都有置常规公理于不顾,舍本逐末的特征。成年人也许能区别这两种东西的界限,而在儿童那里这两样往往是一回事,都给他们循规蹈矩的日常生活带来意外的快乐。
学会了如何调戏妇女,男孩们乐此不疲,经常像离了拐的断腿人猛地摔倒在女孩子的裙下。
女孩子们很快知道了男孩子在玩什么把戏,也变得扭捏,躲躲闪闪。那时这还不太令她们反感,毕竟不疼不痒,没什么损失,谁也不认为目光是一种侵犯,只是男孩们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非得她们也显出一副受袭扰的样子。大家都认为这是一种新游戏,谁多想谁才心理不健康,下次就不带她玩了。当男孩像撬狗一样从四面八方向她们悄悄靠近,她们背站背站成一圈,很多人脸上带着微笑期待着,只要某个男孩一弯腰,她们立刻尖叫着大笑着像一群惊飞的麻雀一哄而散。
有的女孩向阿姨告状:阿姨,男孩调戏我。
阿姨也说:胡说,这个词怎么能瞎用。
我们都在“调戏”中找到了乐趣。男孩眼中,女孩子突然变得神秘、富于吸引力,像身藏宝物的小精灵,逮到一个就发大财了。女孩子也在男孩子的追逐下感到自己金贵,像挑酥那么娇脆,削了皮的鸭梨那么水灵。很多女孩都变得自信,自以为是,差不多的都端起架子,嗓门练得倍儿高,倍儿嗲,怎么也没怎么就朝你翻白眼,来一句:讨厌。见到玻璃、白铝、哪怕是一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