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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交锋】(2 / 4)

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理论亦源于此书……”

周赫煊大谈西方列强的法制精神,接下来又把孙中山当做自己的理论武器,他写道:

“民国七年,中山先生在《孙文学说》中指出,中国的革命程序为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阶段。常总司令已经宣布革命进入训政阶段,何为训政呢?中山先生称为‘约法之治’,既制定约法,军政府、地方议会以及人民都要遵守,目的是让人民养成平等自由的资格和掌握主权的能力。

而今之民国训政,只见军政府,却不见约法,或者说法律并不完善。

最近有人说,党即是国,党即是法,这是在公开反对孙中山先生的遗训吗?

上海党部封禁我的《神女》和《狗官》,我有两点异议。第一,法律依据在哪里?第二,执行机构在哪里?

一没有法律,二没有合法的执行机构,此乃违背中山先生之训导。

我请求中央政府,先订法律,再设相关执行机构,继而封禁我的作品,本人毫无怨言……”

周赫煊写到这里笔锋一转,开始讨论以法治国的好处,以人治国的坏处,把问题上升到国家和民族的高度。而且每隔几句,都要提一下孙中山先生,反正把这尊大神搬出来,那些国党都找不出话来反驳。

第二天上午,《大公报》以头版头条的形式,将这篇《论法的精神》全文刊出,立即引起进步人士的热烈支持。

特别是上海地区,陈德征玩得太疯狂了,不讲道理的见人就怼。他此时主办着上海《国民日报》,经常自己写文章讨伐某人,然后让手下的党棍,甚至是出动流氓混混行凶,完全无视法律。

周赫煊这篇杂文一出,立即被各大报纸纷纷转载,开始批评上海党部的胡作非为。

然而,圣斗士毕竟是圣斗士。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

隔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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