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怎么了?”我一阵慌乱,要知道我可是安分守己的好公民,从小到大都没做过一件违纪的事情!
警察叔叔什么都没说,推押着我们就往医院外面走,我们整个人都是傻的。就这样,连伤都没有来得及看医生,就先被押送到了派出所。
我们被粗鲁地推进了一个房间里面,这个小房间拉上了窗帘,1张桌子,4张椅子,桌子上有一盏幽暗的台灯以及一台投影仪,桌边摆着一个录像机--和电视里的审讯室长得一模一样!
“坐下!”押着我们的警察把我推到了桌上,许哲也站在门口外叫了起来:“喂!你们怎么这样?小心他伤啊!他一身的伤,弄死了你们怎么赔?”但他没抗议成功,被其他的警察押走了,我想他可能被押到了另一间审讯室里了。
我乖乖地坐下。
我想这些警察似乎把我们当作犯罪嫌疑人了。如果只是怀疑的话。他们是不敢这么粗鲁的,恐怕是手上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了我们犯罪,所以才会动手的,从声势上,先压制住我们。
“请问。我们犯了什么事吗?”我把手叠在桌上,小心翼翼地问。
我对面审讯的警察打开了笔记本,闻言抬起眼看了我一眼,反问:“你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事情吗?”
我迷茫。
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没有犯过罪。
“你是于寄南吗?”
“是。”木私边扛。
“那我问你,2015年5月21日,也就是这周的星期四下午3点10分的时候,你在哪儿?”审讯官问。
我不禁肃然。周四、下午、3点多……我好像是和林子安在一起!
林子安……
林子安那个时候已经是个死人了吧?我说出来,会有人相信我的话吗?
“你那个时候究竟在什么地方?究竟和谁在一起?”审讯官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