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首长会面一个星期后,宋诚被捕了,罪名是故意杀人。
其实,宋诚知道他们会采用非常规手段对付自己,对于一个知道的这样多又在行动中的人,一般的行政和政治手段就不保险了,但他没有想到对手行动这样快,出手又这样狠。
死者罗罗是一个夜总会的舞男,死在宋诚的汽车里,车门锁着,从内部无法打开,车内扔着两罐打火机用的丙烷汽,罐皮都被割开了口子,里面的汽体全部蒸发,受害人就是在车里的高浓度丙烷气里中毒而死的。死者被发现时,手中握着已经破碎的手机,显然是试图用它来砸破车窗玻璃。
警方提供的证据很充分,有长达两个小时的录像证明宋诚与罗罗已有三个多月的不正常交往,最为有力的证据是罗罗死前给110打的一个报警电话:
罗罗:“......快!快来!!我打不开车门!我喘不上气,我头疼......”
110:“你在哪里?把情况再说清楚些?!”
罗罗:“......宋......宋诚要杀我......”
......
事后在死者手机上发现一小段通话录音,录下了宋诚和受害人的三句对话:
宋诚:“我们既然已走到了这一步,你就和许雪萍断了吧。”
罗罗:“宋哥,这何必呢?我和许姐只是男女关系嘛,影响不了咱们的事,说不定还有帮助呢。”
宋诚:“我心里觉得别扭,你别逼我采取行动。”
罗罗:“宋哥,我有我的活法儿。”
......
这是十分专业的诬陷,其高明之处就在于,警方掌握的证据几乎百分之百是真实的。
宋诚确实与罗罗有长时间的交往,这种交往是秘密的,要说不正常也可以,那两段录音都不是伪造的,只是后面那段被曲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