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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死的很惨 【第4章】(3 / 4)

短刀:“唰……”

这一刀是我蓄力已久的一刀,本来我的左手刀是打算右手干掉方瑾之后,全力出击去干掉他身后那名保镖的,既然方瑾挡住了我的右手刀,这一刀,我当然只好用来对付他。

我的这一刀,快若闪电。不偏不倚地砍在方瑾脖子上。短刀砍下去的那一瞬间,方瑾的脑袋就凌空飞了出去。

左手的这一刀,我跟着黑鹰练了整整一个月。黑鹰的左手刀是他的杀手锏,也是他的成名绝技。

因此我在三亚那栋别墅里的一个月时间里。我什么都不要他教我,只让他教我他的左手刀。开始他还不肯答应我,最后是我爸帮我说话他才肯教我。

他的左手刀,的确很快。绝对可以用快如闪电,势若奔雷来形容。

我现在的速度没他那么快,但应该也有了他的三四成功力。因为我知道他的左手刀很厉害,所以这个月我几乎把大部分时间都放在练习他的左手刀之上。而此时我手里握着的左手刀,也是他在拿了我爸一千五百万走的时候送给我的临别礼物。

也是我真正摸到了他的左手刀时,我才意识到,他的左手刀居然还不是一把普通的刀。不说削铁如泥,但的确可以用这把刀去削一般的铁器。

我试过用这把刀削普通的菜刀和砍刀,居然能削掉不少铁屑下来。可见这把刀所用的材料有多硬,当然,锋利程度更不是一般刀具能与之媲美的。

就连见多识广的陈烨和我爸在砍刀这把刀之后,他们全都一致认为,黑鹰可能是打算退出江湖了。毕竟,他把他最好的东西都给了我,应该也是不打算再混了。实际上,他有了那一千五百万,也的确不用继续混了。

当时我当然没去想那么多,我在一刀砍飞方瑾的脑袋之后,右手的军用匕首一下就朝两步开外的那名保镖胸口飞了过去。

由于距离太近,那名保镖根本来不及开枪。他见我右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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