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誉了,FBI的大名才是全球闻名,”闵学略带调侃的道,“所以我们现在是要学习那帮政客的说话了吗?”
史密斯哈哈一笑,结束了这场互吹,“的确,当务之急是找到这名丧心病狂的杀手。”
“吉姆,面部还原进行的怎么样了?”
回到工作,史密斯探员立马收起了笑容,高大的身影给人以坚毅果敢之感。
“新泽西州那具尸体被发现时腐烂程度已经很高,还原难度较大,所以我尝试换了洛城这边垃圾桶那具尸体,进展很快,再给我两天,就能完成。”一直在操作着计算机的FBI探员吉姆头也没抬的回答。
“很好,加快进度!”史密斯内心有些焦急,他不知道凶手这次留给他们的时间还剩多少。
也许三天?
也许更短!
进入工作状态,凯特小组总算从混沌中清醒了过来,把闵学这件事先抛到了一边。
“如果凶手一周前在新泽西杀人,三天后又到了洛城连杀二人,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查查这期间往返的航班?”凯特突然开口提议。
凯特所言不是没有依据,从新泽西到洛城,要横跨整个北美洲大陆,直线距离四千多公里,坐飞机都需要五六个小时,火车至少要两天多,至于汽车,那就更久了。
按照凶手的行程来说,坐飞机的概率无疑是最大的。
但...
“头儿,你知道每天往返新泽西与洛城之间的飞机有多少架?旅客又有多少人吗?这么查和大海捞针也差不了多少吧?”托比提出了异议。
“不是还有闵和FBI的侧写吗?根据侧写筛选总能去掉一大半人,”凯特一捋头发,“再说了,一周内的旅客数目,总比洛城总人口少的多,也好查的多了吧?”
有道理,托比没再反对。
史密斯探员向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