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世事皆如此。
等从歌词中抽离出来后,众人这才回味起《红玫瑰》其歌。
整首歌给人一种冷色调之感,只有那朵玫瑰,带着鲜血般的红润,非常有画面感。
这首歌最难的点不在于音多高,用了多少技巧,而是节奏、语感以及情绪的拿捏,显然不亦乐乎将三者表达的非常到位。
当然普通观众是不会从专业角度来评价一首歌的,对于他们来说,只要好听,已经足够了。
“好听”一次其实相当玄妙,究竟如何才算好听,答案不一而足。
但能引起人情感共鸣的,无疑算是“好听”的一种,而《红玫瑰》恰巧非常符合这一要求。
于是理所当然的,公屏再次被“乐神”二字刷起,几乎以肉眼不可及的速度翻滚着。
与观众的欢呼相对比的,是苍澜掩不住的落寞。
虽然没人能看到,但苍澜知道,自己赌输了。
其实在听了几句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世上真的有这么些人,不能以道理计。
就比如周星河吧,也是屡创奇迹,好歌不断,别人一辈子写不出几首的原创,周星河喝个水的功夫就有灵感了。
现在的不亦乐乎,就给了苍澜这种感觉。
所以,败在这首歌上,败在不亦乐乎这个名字手下,虽败犹荣!
苍澜迅速调整好了心态,失败没什么,起码做出了第一步尝试!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种成功了不是吗?
在失败后,苍澜开始总结起自己的原创,到底哪里不足?
苍澜自家清楚自家事,自己这首歌与其说是原创,不如说是模仿,将几首经典歌曲杂糅在一起,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
事实也是如此,当全场观众听过不亦乐乎的《红玫瑰》后,已经很少人还会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