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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海参崴的业余文化生活(2 / 5)

船队第一次抵达中国沿海,他们和大明打了几次,都被大明打得满地找牙。那时明朝的命令是“凡遇佛郎机人皆杀之”。

葡萄牙人并不甘心,坑蒙拐骗骗不过,武装入侵打不过,他们就改了路子。1553年,一群葡萄牙船队停泊在广东香山县沿海,谎称自己是东南亚国家入京的“贡使”。请求借地曝晒船上的货物。同时他们大笔白银贿赂了广东海道副使汪柏等人,最终骗过了中国官员,得以窃据澳门。

澳门在大明并不算是割地,严格的讲,只能算是一个经济开发区。每年凡是往来货物交易,皆要向福建市舶司缴纳赋税,否则将罚款扣船,葡萄牙人每年还要支付大笔的租金。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葡萄牙人在澳门新落成的天主教堂上,俨然挂起了“圣母踏龙头”的塑像。意在把中国踩在脚下。当时明朝两广总兵俞大猷雄心勃勃,欲一举将当地葡萄牙人剿灭。

葡萄牙人吓坏了,深知大明朝不好惹。连忙求见明朝广东海道副使莫吉亨,诚心悔罪,又给大笔金银孝敬,不但补缴往年拖欠的租金,更把之后每年的租金和税收提高一倍。“圣母踏龙头”的塑像,也被葡萄牙人主动捣毁,明朝更警告葡萄牙,如果当地葡萄牙人再有违法行为,将以“连坐法”论处。

从此以后葡萄牙人对明朝历任的两广总督。他们都格外乖巧,每年大笔白银孝敬。只要没有闹出人命官司以及拖欠租金赋税的事。明朝之后历任广东地方官,对葡萄牙人都不怎么在意。

虽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主权问题,明朝毫不含糊,虽然葡萄牙人早就在澳门设立总署,派驻官吏,但澳门一直被明朝划归在广东香山县治下,尤其是司法权方面,在澳门当地大至人命官司,小至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皆要由明朝香山县县令审理解决,葡萄牙人毫无司法权力。

直到鸦片战争后,他们才强迫清政府于1887年签订《中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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