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六月,又到了中华帝国一年一度的大考时间。
自中华帝国建国以来,全国展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计划,到建元3976年(1876)已历十年。
当年第一批入学的孩子们,如今已经初中毕业了,达到十五周岁,成为中华帝国法定公民,除了拥有各种成人权利之外,也要履行成人的义务。十五岁后再犯错,就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了。
这是李卫国规定的,也是针对当前国民的普遍认可范围而制定的。在后世的中华,只有到了十八周岁才能算成人,具备法律责任。但实际上那是根据当时的国情制定的,那时候的中华国民遭受满清和列强奴役几百年,文化程度普遍太低,根本不懂什么叫法律责任,所以才制定才18岁算成人,这跟当时的国民普遍智商有关。等到了21世纪,十六七岁的犯罪率爆表,他们的智商早已经超过了大多数的成年人,甚至连三四十岁的成年人都望尘莫及,所以18岁这个成人标准早已经不适用了。
对于李卫国而言,他建立的中华帝国可没有什么百年耻辱,优先重视教育的中华帝国,已经让国民的智商普遍提高了,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使得每一位帝国国民都知道法律这个概念。因此中华帝国不可能再施行18岁成年的规定,而是根据当前帝国国民的普遍智商,最后确定15岁就算成人了。实际上这也是国际上普遍的规定,甚至在很多欧美国家12岁就算成人了,要负法律责任了。
这样一来,中华帝国国民在初中毕业就意味着成人了,当他们进行中考、高考时,一旦作弊,就将承担法律责任了。
中华帝国的大规模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在第十个年头迎来了一次中考高峰期,全国超过1000万中学生参加中考,令中华帝国礼部司忙得焦头烂额。
这只是参加中考的学生,还有更多放弃中考,直接步入社会工作的毕业生,高达三千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