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华帝国海军的舰队潜舰,可以跟随舰队远海作战,其基本要求就是续航力大、水面航速至少达到14节,否则不足以跟随舰队作战。
大白鲨级潜舰,由霍兰亲自主持设计和建造,排水量(水面/水下):1106吨/1587吨,主尺度:81.9米x6.9米x4.3米,主机:斯塔利nc型6缸2冲程柴油发动机4台(用于水面航行),普朗特x5型电机2台(用于水下航行),双推进轴。功率(水面/水下):4000马力/1500马力,航速(水面/水下):14.节/8节。燃油装载量:柴油89吨~92吨,续航力:水面14节航速时,续航距离为2950海里,水下6节航速时。续航时间为12小时,武备:533毫米鱼镭发射管8具(其中艏部6具,上层建筑瞄准尾向2具),装载鱼镭16枚,128毫米舰炮1座。备弹150发,安全潜航深度:49米;艇员人数:54名。
大白鲨级潜舰的研制背景很简单,就是针对太平洋战场环境,准备在深海同英国海军作战的一级潜艇。由于技术条件限制,为了提升续航力和抗风浪能力,潜舰吨位超过了一千吨,加上赶时间,最终在决战来临前只建造了4艘。
大白鲨级潜舰作为中华帝国海军舰队型潜艇的先驱,由于当时潜艇用的柴油机单机功率较低,无法满足中华帝国海军对“大白鲨”级潜艇提出的水面最高航速要求。因此,最后决定在“大白鲨”级潜艇上装备4台柴油机。
由于“大白鲨”级潜艇的建造期间适逢中英争夺太平洋主导权,因此,该级4艘潜艇的建造周期缩短了,以确保及时参战。
正是因为建造时间缩短了,在以后的实际运行中很快便暴露出该级潜艇的缺点——主机振动剧烈,由于储备浮力较小导致水面航行性能较差。鉴于该级潜艇的这些缺点,中华帝国海军认为“大白鲨”级潜艇难以达到舰队型潜艇的性能指标。因此,“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