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似乎很详细,其实我们知道,还存在一些问题,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完善。各位首长如果有什么疑问或者建议,请提出来。吉戎菲上午担心遭到炮轰,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她搞这个组织工作改革方案,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公权力的着眼点在于一个公字。组织改革之所以Ff-力重重,也恰恰在于这个公字。人们为什么拼命要抓住权力?就因为权力名义上是公,实际上却是私。权力私有化最大的支撑点,恰恰在于权力分配的私有化。伯乐体制本身就是权力私有化。伯乐是可以任人唯贤,问题在于,这需要两大前提。前提之一,用你的这个人,确实是伯乐:前提之二,伯乐用人,完全出于公心。哪怕你掺杂了一点点私心杂念,这个公权就很难保障了。而人是感情动物,人在用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制度保障,就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权力平衡。社会上普遍认为,现在的体制,是否用一个人的第一标准是感情的无限接近,第二标准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第三标准才是权力平衡。这是完全错误的,除非一个完全不懂用权的人,才会将前面两项作为第一和第二标准,一个很善用权的人,肯定会将权力平衡列为第一标准,其次才是感情的无限接近。到了相当级别以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不在他们考虑之中。尽管他们不得不收受某些利益,可那是场作用的结果,而不是用人原则。三大标准的无论哪一条,指向都不是公权力而是私权力,都是为了更加稳定自己的利益。现在吉戎菲搞出这个方案,所有干部,只要将自己做了什么、效果如何、计划下一步做什么列出来,组织部门或者常委会选拔任用干部的时候,某些领导想用某个人,操作起来就非常之难。换句话说,现在的制度中,虽说人事权在党委,主要话事人是党的书记和组织部长,可实际上,党委成员,每个人都掌握有一定的人事决定权。一旦实行了吉戎菲的方案,人事决定权全部落到了这套制度中,甚至连党委书记都无法决定用哪个人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