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来。
等到原主死了,王月英已经得贵人青睐,进了公安局工作,有了铁饭碗,跟徐茂林堪称郎才女貌,复婚是正常合理的行为,赵玉兰别管是不是和她尽弃前嫌,反正是不至于闹得太僵硬。
学校里一团乱,校长看样子一时半会不得闲,方若华琢磨了三秒钟,决定干脆偷个懒,就伸伸懒腰起身出门,绕了一圈钻到后山去。
大王庄村背靠一座无名山,山上靠近村子的地处早就被扒了个精光,但凡能吃的东西全都入了村民的肚子,方若华完全欣赏不到美丽的风景,唯一的好处就是还有一些树和怪奇的石头,可以把玩一二。
往深山走,自然有景观绝妙之地,也有些野物,不过现在猎物也不能随便打,打来了比较大的,那只能送到大队算一点工分。
方若华不缺吃不缺喝,也没想花费太长时间专门去盯着野物较劲,还不够费事的,她时常进山,纯粹只是为了游玩而已。村子里没有太多消遣的方式,如今她比较清闲,老在家里待着的话,总会被黄素珍抓去一起坐门口聊天。
村民都如此,黄素珍不管干什么都拉着她,也是怕她一个人不自在。
奈何方若华着实对什么张家的婆婆和媳妇又打架,李家的小子居然被保送工农兵大学了,孙家的丫头和知青搞对象,她妈反对她要离家出走这类事情感兴趣,干脆就借口找野菜什么的进山去玩,好歹能躲开自己不大感兴趣的聊天娱乐。
慢慢悠悠地走了没多久,有一只笨兔子蹭一下从她眼前窜过去,方若华本能地两步追上,拿自己助力用的竹杖啪一声,把兔子给敲晕了。
方若华是不专门打猎,但她偏偏运气不错,几乎算是三次进山,两次都能弄到点小野味。
主要是身手利落,而且速度快,胆子大,深入山林,不在外围转悠。
“……”
刚把兔子提溜起来,抬头就看